甘肃省石灰石资源税
甘财税〔2020〕11号 关于资源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务114
2020年9月9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我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方案已经第十三届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做好 2020年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资源管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的规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甘肃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等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2月31日 对目前我省已探明储量但尚未开采的矿产品, 开采并生产经营后,根据资源税法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率 表》所属应税矿产品税率幅度的最低税率征收,待生产 2017年9月4日 为了公平企业税收负担,体现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石灰石资源计税价格,省地税局在深入企业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
2017年9月4日 为了公平企业税收负担,体现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石灰石资源计税价格,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在深入企业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 2020年9月9日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规定,我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方案已经第十三届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做好 甘财税[2020]11号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
2017年9月4日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房地产财税网提示——依据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03年11月26日 近年来,一些地区反映,现行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不尽合理,建议作适当调整。 经研究,现就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 石灰石资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2017年9月4日 为了公平企业税收负担,体现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石灰石资源计税价格,省地税局在深入企业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 1997年10月22日 甘肃省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修正)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00:00:00 (1994年7月18日省政府令第8号发布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令第27号修 甘肃省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修正) 甘肃省人民政府规章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2017年9月4日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税屋提示 —— 1依据 甘财税 [2020]11号 甘 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资源税有关事项 2016年9月8日 各地地税机关可参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地税函〔2016〕353号)内容,采用原矿开采成本占加工产品销售成本的比例与加工产品销售价格联动的方法确认原矿资源税计税价格,并计征资源税。甘地税函[2016]370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减免等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
2016年11月23日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矿产品的开采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在本省范围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地方税务局决定。 本通知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纳入改革的资源品目,原资源税政策停止执行,以本通知为准。 已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 实施时间 :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发文内容 : 为了公平企业税收负担,体现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石灰石资源计税价格,省地税局在深入 会计视野法规库: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
2020年7月31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2020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现就本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征免征事项决定如下:财税 [201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局)、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们上报核准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来问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有关规定,我们对各省 (区 财税 [2016]6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
甘财税[2020]11号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0年9月9日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资源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财税 [2020]11号 各市 (州)、兰州新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 (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 2010年6月1日 陕西建材科技集团投资36亿元取得项目一期建筑用石灰石采矿权 陕西建材科技集团投资36亿元,在重庆万盛经开区建设的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已取得一期建筑用石灰石采矿权,将重点聚焦砂石骨料、水泥熟料、石灰、轻质碳酸钙、装配建筑等领域打造绿色循环建材产业链。我国石灰石资源及开采综述水泥网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24日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陕西省实施授权事项方案》的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告2020年第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于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020年8月11日 日前,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广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明确155个实行幅度税率税目的税率,新确定税率将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 广东确定资源税新税目税率9月1日起施行
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7年9月4日 注释:全文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废止。 参见:《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资源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 注释:税务机关名称修改。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 辽宁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方案 一、辽宁省砂石、其他粘土、矿泉水、地热四个税目实行从量计征;石灰岩及其他税目实行从价计征。 二、辽宁省实行资源税幅度税率的税目,其具体适用税率按《辽宁省资源税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五十六号 辽宁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2018年9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13号,以下简称《规程》),结合全省资源税征管实际,现对资 2017年9月21日 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资源税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17年第5号 21794 全文有效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17年第5号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为了公平企业税收负担,体现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目标 产业政策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产业
9月1日后,石灰石、白云石、粘土、砂石的资源税怎么申报
2020年10月17日 在之前的《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是可以直接按“石灰石”、“粘土”、“砂石”税目来申报的。 2020年9月1日开始,矿产品首先需要准确判断属于哪种原生矿种,对应《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的税目即矿种,分原矿、选矿来缴纳资源税。2017年9月13日 一、《公告》起草的背景 2016 年 7 月 1 日开始,我省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砂石、粘土除外),从价计征资源税需要一个关键因素即矿产品的价格,对于绝大多数矿产品要么企业自身有销售价格,要么有可以参考的本地市场价格,但对于石灰石,大部分石灰石矿都是水泥企业自产自用无 关于《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
湖南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减征免征等事项
2020年7月30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2020年7月30日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授 一、 石灰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由每吨2元调整为每 吨05元至3元;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由每立方米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元至10元。 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适用税额标准。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
石灰石资源税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为了公平企业税收负担,体现资源税。公司自采石灰石用于生产水泥,是否需要缴纳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纳税人开采阅读法规: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发文内容:为了公平企业税收负担,体现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石灰石资源计税价格,省地税局在深入企业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对自产自用石灰石的水泥生产企业采用石灰石开采 从价计征水泥行业石灰石资源税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2017年9月4日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税屋提示 —— 1依据 甘财税 [2020]11号 甘 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资源税有关事项 2016年9月8日 各地地税机关可参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地税函〔2016〕353号)内容,采用原矿开采成本占加工产品销售成本的比例与加工产品销售价格联动的方法确认原矿资源税计税价格,并计征资源税。甘地税函[2016]370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减免等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
2016年11月23日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矿产品的开采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在本省范围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地方税务局决定。 本通知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纳入改革的资源品目,原资源税政策停止执行,以本通知为准。 已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 实施时间 :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发文内容 : 为了公平企业税收负担,体现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石灰石资源计税价格,省地税局在深入 会计视野法规库: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
2020年7月31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2020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现就本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征免征事项决定如下:财税 [201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局)、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们上报核准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来问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有关规定,我们对各省 (区 财税 [2016]6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
甘财税[2020]11号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0年9月9日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资源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财税 [2020]11号 各市 (州)、兰州新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 (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 2010年6月1日 陕西建材科技集团投资36亿元取得项目一期建筑用石灰石采矿权 陕西建材科技集团投资36亿元,在重庆万盛经开区建设的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已取得一期建筑用石灰石采矿权,将重点聚焦砂石骨料、水泥熟料、石灰、轻质碳酸钙、装配建筑等领域打造绿色循环建材产业链。我国石灰石资源及开采综述水泥网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24日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陕西省实施授权事项方案》的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告2020年第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于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020年8月11日 日前,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广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明确155个实行幅度税率税目的税率,新确定税率将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 广东确定资源税新税目税率9月1日起施行